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攻略
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医保患者就医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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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规定,医保卡只能本人使用,不得借与他人(包括亲属)。如发现非本人使用,医方有权拒绝使用医保卡接诊。
二、一般情况下不可代配药。特殊情况需代配药者,必须事先到医保中心办理代配药手续。
三、医保病人门诊就医记录,医生必须记录在《宁波市医疗保险病历》上。如病历内芯即将用完,请及时到医保中心更换,以免耽误您下次就医。
四、如您发现医保磁卡丢失,请第一时间拨打87290000(24小时)挂失电话,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五、医保中心政策咨询电话:12333(工作时间);医院咨询电话:87083333(121室病人服务中心)、87083372(824室)。
六、市医保中心地址:解放南路257号,公交330、501、503等线路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