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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附属医院郴州市城镇职工医保住院结算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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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郴州市定点医院就医住院如何办理手续?
????符合住院条件患者,由门诊专科医师开具住院证,并持本身份证及社保卡到定点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手续。证件资料不全的,住院三天内补齐后补办住院手续(并预交住院费30%左右的抵押金)。每日详细清单(含自付费用)经患者或家属已知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后即可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二、参保人员发生意外伤害如何办理医保审批和住院手续?
????属于医保范围住院治疗的,先按非医保病人办理入院手续,三日之内由主管医生填写《郴州市城镇职工医保意外伤害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携带相关病例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入院记录等)到住院医院医保科审批,审批通过后医保科会电话联系患者或家属,持社保卡到医院住院收费处补办医保手续。
????参保人因年迈行动不便、疾病(如高血压、低血糖、骨质疏松、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等)和因不可预料因素导致的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属于医保范围内。因工伤(含为他人工作期间受伤)、自残、自杀、他杀、打架斗殴、违法犯罪、酗酒、吸毒、交通、医疗原因等有第三方责任等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均不属于医保范围。
三、 住院费用报销如何计算?现行的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及封顶线是多少?
1.住院费用报销按如下公式计算:
????报销金额=(住院总费用-政策自付费用-起付线)*分段报销比例。转市级(或县级)统筹区外住院的先按相应的自付比例自付的基础上,再按该公式计算。
?参保患者转市级(或县级)统筹区外住院个人自付比例如下:
(1)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转市级(或县级)统筹区外省内住院的个人先自付10%;转省外的个人先自付15%;均再按市内三级(县级统筹区按县内二级)医院的比例自付。
????(2)未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不予报销。
????2.起付线(也称门槛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发生达到一定额度时统筹基金开始支付部分医疗费用的起点标准。
?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各级定点医院起付线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