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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5来源:嘉兴市第二医院
参保人员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门(急)诊配药(购药)须控制在急性病3天、一般疾病7天、慢性病15天(常年服药者放宽至30天)。中草药每张处方不超过7帖,每帖≤40元;(规定病种病人不超过14帖,每帖≤50元)。住院病人出院需带药的,应控制在15天以内的用药量。
嘉兴市第二医院 外科
擅长疾病:胸心外科各类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曾在上海长海医院进修学习,在肺癌、食管癌、纵隔肿瘤切除、急慢性脓胸的处理、手汗症及支气管镜检查等普胸手术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曾多次参与外科危重病人抢救。
嘉兴市第二医院 内科
擅长疾病:待完善